1.法定繼承:根據201年4月生效的《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三十壹條規定,法定繼承適用被繼承人死亡時經常居住地法律,但不動產法定繼承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
2.遺囑繼承:根據《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三十二條規定,遺囑方式符合遺囑人訂立遺囑時或者死亡時經常居住地的法律、國籍國的法律或者遺囑訂立地的法律的,遺囑成立。
3.無繼承:根據《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無繼承的遺產所有權適用被繼承人死亡地法律。
4.值得註意的是,根據《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五十壹條、《民法通則》第壹百四十六條、第壹百四十七條、《繼承法》第三十六條規定,與本法規定不壹致的,適用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