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屬於個人自由,所以不能受法律約束。然而,根據《中國公民與外國人結婚登記規定》第4條,外交官不得與外國婦女結婚。
保密人員和掌握重要秘密的人員。是指在國家黨政機關、科研機構和企業中從事保密工作,掌握黨和國家重大秘密和科學技術前沿秘密的人員。法律禁止擔任特定公職的人(包括外交官)與外國人結婚,以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這也是世界各國立法的通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