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5438+10月自學考試《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真題,選擇題1。
根據民法原理中的物的分類標準,不屬於主從犯關系的是()
A.鎖和鑰匙
B.汽車和汽車輪胎
C.外套和褲子
D.電視和遙控器
E.房屋、門和窗戶
檢查答案並分析正確答案:BCE
學校解答解析:主體和
2008年6月5438+10月自學考試《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真題,選擇題1。
根據民法原理中的物的分類標準,不屬於主從犯關系的是()
A.鎖和鑰匙
B.汽車和汽車輪胎
C.外套和褲子
D.電視和遙控器
E.房屋、門和窗戶
檢查答案並分析正確答案:BCE
學校解答解析:主體和從屬是根據兩個獨立事物在法律效力上的主從關系來劃分的。只有屬於同壹所有者的兩個獨立的事物,需要相互結合才能發揮作用,才構成主從關系。如果是不同所有者的財產,則不存在主從關系。區分主客體和從客體的法律意義在於,如果法律或合同中沒有相反的約定,從客體的所有權將隨主客體的所有權而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