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時,有權申請仲裁或向有關部門投訴。哪種方法或者兩種方法都能達到更好的效果,要看爭議的具體內容。勞動監察屬於行政執法。在勞動監察過程中,勞動監察機關壹經作出決定,即發生法律效力,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立即執行。當事人對決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申請復議或者行政訴訟期間,不影響決定的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