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法》第三十六條、國航,河道采砂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禁止在禁止采砂區進行采砂、無證采砂、不按照批準的範圍和作業方式采砂等非法采砂活動。在航道和航道保護範圍內采砂不得破壞航道通航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三十九條國家實行河道采砂許可制度。河道采砂許可制度的實施辦法由國務院制定。在河道管理範圍內采砂影響河勢穩定或者危及堤防安全的,有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劃定禁采區,規定禁采期,並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