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在擔任首席法律顧問期間,被安徽銅陵市總工會評為先進個人。
1999被深圳市政府選為全國首屆高交會法律顧問,期間因出色的法律服務受到深圳市律師協會的表揚。
2001因在青海和西部貧困地區捐助同仁,積極參與援助西部律師團,受到廣東省律協通報表揚。
2001,因成績突出受到民進深圳市委表彰獎勵。
2005年2月24日,65438被廣東省律師協會授予“執業二十年律師”執照。
2006年,帶領律師事務所參加政府法律活動並取得優異成績,被政府授予先進單位。
2008年為四川汶川抗震救災捐贈書畫名家作品,受到民進中央表彰。
2010被深圳市司法局律師協會聯合評選為“優秀職業律師”(名列前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