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盜竊財物的,處5至10日行政拘留,情節嚴重的,處10至15日行政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但如果賠償是積極的,且涉及金額很小,取得了被害人的原諒,壹般不會處罰。如果受害人堅持要處罰,壹般會處以行政拘留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