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693條。壹般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