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網購四個月,商家不發貨,違反了那些條款。

網購四個月,商家不發貨,違反了那些條款。

法律主觀性:

在網購中,如果賣家不發貨,超過了賣家規定的發貨時間,就是違約。這時候消費者可以在平臺上投訴。投訴後,相關部門會對賣家進行處罰。賣家需要向自己支付違約金,退還貨款,但是大家在投訴的時候壹定要註意保留好相關證據。

法律客觀性:

《民法典》第585條,當事人可以約定壹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壹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造成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增加違約金;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支付違約金的,違約方在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 上一篇:投標時還需要在蓋章的授權委托書掃描件上加蓋電子印章嗎?
  • 下一篇:受托企業可以使用受托企業的消毒劑許可證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