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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般刑事事件已經過去多少年了?

未被公安機關發現且公安機關未立案偵查的,以犯罪的法定最高刑決定。(《刑法》第87條)。

如果已經被公安機關發現或者有人報警、舉報、舉報等。,並且公安機關已經立案偵查的,不受追訴時效的限制。只要嫌疑人還活著,不管過多久,都要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責任。

刑法:

第八十七條有追訴時效期限的犯罪,超過下列期限的,不再追訴:

(壹)法定最高刑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為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20年後認為需要起訴的,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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