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經許可使用,主要指著作權人未經著作權人同意或者許可,擅自將未發表的作品上傳到互聯網上,侵犯了著作權人的發表權和信息在互聯網上的傳播權。
2.轉載侵權。
3.網絡抄襲和剽竊。
4.網頁設計侵權。
5.鏈接侵權。
6.下載侵權。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1194條
互聯網用戶和網絡服務提供者利用互聯網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1195條
網絡用戶利用網絡服務實施侵權的,權利人有權通知網絡服務提供者采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通知應當包括侵權的初步證據和權利人的真實身份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