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銷售農產品屬於食品,需要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或者備案證明,但如果是銷售自產農副產品,則不需要營業執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十條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但是,除非個人出售自己的農副產品和家庭手工業產品,個人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便民勞務和零星小額交易,不需要依法取得許可,也不需要依照法律、行政法規進行登記。
網絡食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第七條網絡食品經營者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或者備案證明。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或者備案證明的,不得從事網絡食品經營活動。法律法規規定不需要申請許可或者備案的除外。網絡食品的經營範圍應當與其許可或者備案範圍壹致。網絡食品經營者不得委托他人從事網絡食品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