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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立案的法律規定

法律分析:不予立案條件:1,無犯罪事實:(1)無危害社會的行為;(2)危害社會的行為沒有達到犯罪的程度,即沒有觸犯法律;(3)沒有證據證明犯罪事實。2.犯罪情節明顯輕微,依照有關法律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是主動坦白自己的罪行,願意接受處罰等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二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應當按照管轄範圍,及時審查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明顯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不予立案,並告知申訴人不予立案的理由。投訴人不服的,可以申請復議。

第十五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願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願意接受處罰,依法可以從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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