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第(三)項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影響計算機系統正常運行,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外掛”是壹種破壞性的程序,操作者應當依據該條承擔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