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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駕駛罪中的但書是什麽意思?

指違反交通法規後的處罰條款。

現行刑法第壹百三十三條之壹規定的危險駕駛罪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修訂草案第九條修改為: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拘役,並處罰金: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在高速公路上從事客運經營,嚴重超過額定乘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的;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的。有前款行為,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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