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設工程分包違法,簽訂的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無效。
2.承包人和實際施工人因違法分包建設工程取得的違法所得,予以沒收。
3.建設工程竣工質量合格的,支付相應的工程款。
4.如果工程被轉包,轉包人也可能受到行政處罰。比如可以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以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六十七條:承包人將承包的工程進行分包的,或者違反本法規定進行分包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以罰款,並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
承包人有前款規定的違法行為的,對分包工程或者違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造成的損失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