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違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違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法律主觀性:

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兩倍支付賠償金。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支付賠償金。

  • 上一篇:網絡版權侵權案件的主要現狀是什麽?
  • 下一篇:公務員法專業為什麽會得高分?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