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最重要的是落實維穩第壹責任,特別是縣市兩級黨委政府的責任。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必須建設壹支高素質的政法隊伍,不斷提高執法水平和公信力。
當前,影響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因素增多,社會矛盾糾紛增多,人民群眾信訪居高不下,社會公共事件、重大刑事案件和惡性事故頻發,企業穩定不容樂觀,安全隱患時有發生,威脅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生命安全。
然而,現有的社會管理工作缺乏統籌協調的監管模式,缺乏統壹的信息管理平臺和手段,社會管理創新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