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的法律條款為:1。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約定由受托人處理委托人事務的合同;2.受托人應當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報告委托事務的處理情況;3.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取得的財產,應當移交給委托人;4.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務的,委托人應當向其支付報酬;5.其他法律規定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919條是委托人與受托人約定由受托人處理委托人事務的合同。第九百二十條委托人可以委托受托人處理壹項或者數項特定事務,也可以委托受托人處理全部壹般事務。第九百二十壹條委托人應當預付處理委托事務的費用。委托人應當償還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所支付的必要費用,並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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