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法的規範性,是指規定人們行為模式、指導人們行為的法的性質。它規定了人們的壹般行為模式和法律後果,從而為人們的互動行為提供了標準和方向。
所謂法律的普遍性,是指法律作為壹種社會規範,在國家管轄範圍內普遍有效。
學過法理學的人都知道,法律的規範性包括不確定性和重復適用性,即法律的適用對象是不特定的人;並且它不僅可以應用壹次,還可以重復應用。該規範不同於其他規範。這種規範是程序性的,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這就保證了它能在國家權力範圍內具有普遍效力。
因此,我們壹般認為法律的規範化是普遍性的前提和基礎,法律的普遍性是規範化的發展和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