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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逃避法院強制執行,將財產贈與他人,這種贈與合同是否有效?

分類:社會民生> & gt法律

問題描述:

可以撤銷嗎?根據什麽規定?誰來取消無效合同?

分析:

此贈與合同無效,權利人(申請執行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撤銷合同。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債務人放棄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給債權人造成損害,受讓人知道該情況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的要求,撤銷權應當由債權人通過訴訟行使。法院執行機構發現債務人放棄到期債權、無償轉讓財產或者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的,應當中止執行程序,要求債權人提起撤銷權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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