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最明顯的禁止重男輕女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該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禁止歧視和虐待生育女嬰的婦女和不育的婦女。禁止歧視、虐待和遺棄女嬰。”
介紹
中國的法律和社會制度壹直在努力實現男女平等。現在最大的障礙不是法律層面,而是意識層面。說的難聽壹點,整個社會,整個法律都在呼籲,都有具體的規定來保障男女平等。
但是很多女方家庭還是不把她們當平等人。“毒害”他們的,最糟糕的是他們的親生父母和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