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是指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用於經營管理活動的,與取得應納稅所得額相關的資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應收及預付款項(含應收票據)、存貨、投資(含委托貸款和委托理財)、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含商譽)和其他資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十二條社會主義公共財產神聖不可侵犯。國家保護社會主義的公共財產。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壞國家的和集體的財產。
第十三條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國家依法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公民的私有財產實行征收或者征用並給予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