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開始後,第壹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壹順序繼承人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這個規定很合理,也很現實。父母和子女是最親密的直系親屬,配偶是最親密的互相照顧的人,所以應視為第壹繼承人。兄弟姐妹屬於旁系親屬,當然應該是第二順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