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爾認為中國是壹個專制政權。在中國,皇帝似乎是領袖,地位最高。這個國家的法律部分是民事法令,部分是道德條款。所以,雖然內在法則——就他個人的意誌力內容而言,他認為他最內在的自我也是被定義為外在的、法定的規定。這樣,黑格爾道出了壹個事實:歷史上中國的統治者不僅親自統治臣民,而且在思想上對臣民實行全面獨裁。主體內在的東西,比如“意見”、“良心”、“自由”都沒有得到認可。用今天的話說,人不可能有另壹種聲音。黑格爾進壹步推論,在中國,法律被視為外在的東西,並不是人們內在個人意誌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