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65438+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正式實施。這部法律旨在解決外資企業的後顧之憂,保護外國投資者的利益,提高他們的獲得感。它確保外國公司可以通過公平競爭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禁止利用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手段強迫外國投資者轉讓技術。此外,地方政府也改善了當地的商業環境。除了為外國投資者提供土地和辦公園區等“硬件”設施外,他們還增加了許多“軟件”保障措施,如簡化審批程序和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此外,中國簽署了《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系協定》(RCEP),並完成了中歐投資全面協定的談判,這表明中國願意繼續開放市場。展望2021,中國將壹如既往繼續擴大開放合作,與世界共享發展紅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