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事法律事實是根據民法的規定,能夠引起民事法律關系產生、變更或者消滅的客觀情況。民事法律關系是當事人之間的民事權利義務關系,其產生、變更或消滅首先要符合民法的規定。但是,民法的規定本身並不能直接引起民事權利義務的產生、變更或消滅。在符合《民法》規定的前提下,民事法律關系只有在存在某種能夠導致民事後果的客觀情況時才能產生、變更或消滅。這些依法能夠引起民事後果的客觀情況,稱為民事法律事實。
2.戀愛並沒有在世界上建立起法律規定的權利義務關系。屬於法外空間。說白了,法律不在乎愛情。但如果戀愛構成同居,雙方想解除同居關系,分割同居財產,可以去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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