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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能擁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這是法律至上決定的。

法律至上是法治建設的重要前提和保障。在法治社會中,法律作為社會糾紛的最終裁判者,必須具有不可超越的權威,否則就不具有公信力,也難以實現通過法治維護公民權益和社會穩定的作用。

法律權威不樹立,就會導致社會權力結構失衡、社會分配不均等諸多社會問題。

因此,法律是至高無上的,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擁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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