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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法律優先原則又叫消極依法行政,法律保留原則又叫積極依法行政?

法律優先,行政行為不得與法律相抵觸。法律具有更高的效力。即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法律。法律保留,即行政機關只有在法律授權的情況下才能活動。所謂消極性,是指我們的行政機關不能違反立法的規定和精神活動;我不違背,表現出消極的壹面。所謂積極,是指只有立法授權我才能進行行政活動。我根據授權進行行政行為,這是積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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