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關系實際上是壹個財產歸屬的問題,也就是財產權問題。民法中最重要的內容是明確承認和保護財產所有者的權利。在現實社會中,財產權是人們生存和發展的基本權利之壹。如果沒有財產處置權和安全感,後果不言而喻。
人身關系是壹種基於人身權利的人際關系,也是現實生活中人的壹項基本權利。人身權是指人格權和身份權。民法對人身權有比較明確具體的規定,有相應的救濟條款。例如,我國《民法通則》第120條規定:“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綜上所述,人們的生活離不開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