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不僅是孔子整個思想體系的總綱,也是孔子法律思想的理論基礎。孔子的倫理法律思想可以說是以“仁”為核心發展起來的。孔子的“仁”包括四類:壹是壹切美好的品質;二是“仁人誌士”的行為;第三,戀人和泛戀人;第四是仁的實現方式。其核心思想是關於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之間的社會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