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機構法律責任的範圍包括:醫療機構的管理責任、醫療事故的連帶責任等。醫療機構是指依照法定程序設立的從事疾病診斷和治療的衛生機構的總稱。醫療機構是獨立法人,以其全部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十條法人以其全部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十七條* *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和民事行為能力的組織,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十八條依法成立。法人應當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住所、財產或者資金。法人設立的具體條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設立法人,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經有關機關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