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獨立性:雙重信托制度明確了信托財產的獨立性。在二元信托制度下,信托財產與受托人財產是分離的,受托人只管理和經營信托財產。這種獨立性保證了信托財產的完整和穩定,有利於保護信托受益人的權益。
2.法律框架:二元信托制度的出現為信托的發展提供了法律基礎,信托在各國法律制度中具有相應的法律地位,成為財產管理的重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