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是依法羈押被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機關。
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移交執行前,剩余刑期不足三個月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看守所的任務是根據國家法律武裝警戒看守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確保安全;教育犯罪嫌疑人;管理犯罪嫌疑人的生活衛生;確保偵查、起訴、審判的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