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聽說有些企業的規章制度只規定員工的義務卻很少提到員工的權利。妳公司的規章制度應該是這類的典型。即使存在勞動爭議,該制度也很可能被法院認定無效。
但如果他的員工權利義務相對對等,那就有效了。
首先妳需要簽字,這是宣傳公司規章制度的壹種方式;
如果合法,就有法律效力。如果是上面說的無效條款,即使妳簽了,也沒有法律效力。如果以後有勞資糾紛,可以要求賠償被扣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