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八條依照本法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在其名稱中標明有限責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樣。依照本法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須在其名稱中標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樣。第三條企業登記機關應當不斷提高企業名稱登記管理的規範性和便利性,為企業和群眾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務。第四條壹個企業只能註冊壹個企業名稱,受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