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果物業沒有勞務派遣資質,那麽和保安簽訂勞動合同就是變相規避法律,但總的來說沒用。這裏指的是物業和保安的糾紛;
3.要想解決小區安全問題,安全是關鍵,但最根本的解決辦法還是在於小區全體業主和業主委員會的維權意識。妳可以不跟這樣的物業簽合同,不辭退物業,也可以不做小區治安的特殊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