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該項目已列入政府工作計劃,將在五個區實施。大部分的地上物都被重新安置在壹個區。計劃先啟動壹個區的安置房建設,根據城市工作安排和實際工作進度,再啟動2345區的搬遷開發。目前正在開展安置房地塊前期工作,預計2021開工建設安置房。
法律依據:國務院令第590號《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人民政府給予的補償包括:
(壹)被征收房屋的價值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引起的搬遷補償和臨時安置;
(三)征收房屋造成損失的補償。
市、縣兩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貼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貼和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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