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是基於對辯論的深刻理解。壹周甚至半個月的辛苦都在壹個“聲明”裏,這是精華中的精華。
寫“論點”的順序壹般是:提出自己的立場,再提出定義,再畫出標準。尊重後提出論點,壹般不超過四個論點,最後總結。
套路當然是套路,但我們更鼓勵創新。每個辯手都可以根據自己的風格寫自己的“陳述”。但是,並不是說陳述是在壹場辯論中寫成的,這自然是整個辯論隊的精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