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果國際協議、文件中出現錯別字,特別是在關鍵地方,後果可想而知:只會給我國帶來不可估量的損失,影響我國的聲譽。
(3)規範用字不當對市場經濟和企業經營的危害性和社會影響。這些詞的出現不僅給市場造成了混亂,也影響了城市的形象。
(4)在商品廣告和商業招牌中使用任何杜撰的或不規範的簡化字,都是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通用語言文字法》的行為。作為中國的每壹個公民,我們都應該自覺使用國家規定的規範用字,這是推廣普通話、使用規範用字的自覺行動,也是我們熱愛祖國的具體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