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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念碑立好後可以加名字嗎?

法律分析:壹般可以在立碑後加上後人的名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八條。公民死亡,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應當在入城安葬前壹個月內,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註銷戶口。公民在暫住地死亡的,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應當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註銷其戶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死亡或者死因不明的,戶主和發現者應當立即向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人民委員會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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