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婚姻關系無效。
二、不享有夫妻之間的法定權利和義務。
婚姻關系無效。
首先,相信大家都知道,在法定結婚年齡之前結婚是領不到結婚證的。
但隨著時間的推移,雙方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後,可以到婚姻登記處重新登記結婚。登記後,雙方確立婚姻關系,婚姻關系的效力自雙方符合婚姻法規定的結婚條件時開始。
其次,他們不享有夫妻之間的法定權利和義務。
現實生活中,仍有人認為因年齡不足而早婚,除了不能在婚姻登記處登記外,並無實質影響,法律上不屬於夫妻關系。其實兩個人過著夫妻生活,和真正結婚是不壹樣的。二者的區別在於夫妻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7條,結婚年齡男性不得早於22周歲,女性不得早於20周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