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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原作者同意繼續寫小說是否侵權?

未經原作者同意繼續寫小說,可能涉及侵權,因為可能侵犯原作者的著作權。

著作權法通常保護原創作品的權益,包括小說、散文、詩歌等文學作品。原作者對其作品享有復制、發行、展示、修改、延續等專有權利。未經原作者同意繼續寫小說,可能侵犯了這些權利,屬於侵權行為。

續寫小說涉及到對原著情節、人物、結構的延伸和發展,可能會對原作者的創作意圖和作品的尊嚴產生影響。因此,在繼續寫作時,要尊重原作者的權益,盡可能取得他的許可或授權。

但在某些情況下,可能會被視為合理的延續行為,比如根據著作權法中的“合理使用”原則,並未對原作的核心創意部分造成不利影響。

最好的辦法就是盡可能的和原作者聯系溝通,得到他的授權或者許可,再繼續寫。這樣可以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避免侵權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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