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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付金額為0是什麽意思?

未履行金額為0是指被執行人執行的金額為零,即被執行人未履行判決義務,成為失信被執行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失信被執行人可以包括以下幾種情形: (壹)有履行能力而拒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阻礙或者抗拒執行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幹規定》第壹條

被執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方法阻礙或者抗拒執行的;(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隱匿、轉移財產等手段逃避執行的;(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六)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和解協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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