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貸款人要求支付借款期間利息的訴訟請求,因雙方未約定利息,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自然人之間利息約定不明確,貸款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除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外,借款人與貸款人對借款利息約定不明確,貸款人主張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民間借貸合同的內容以及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