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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法律人士壹個問題

1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三條,

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垃圾箱的主人首先要對傷者承擔賠償責任。

同時可以向公安機關舉報,調查是誰放火燒垃圾桶的。

垃圾桶的業主物業,或者環衛局等單位,應該首先承擔起救治傷者的責任。

公安局經過調查,會把放火的人抓到垃圾箱裏,可以追究放火人的責任。

因為禁止焚燒垃圾箱內的垃圾,放火罪是過失致人重傷罪。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規定,過失傷害他人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同時放火者還應支付傷者的醫療費用。

如果垃圾箱主人不願意先賠償,傷者親屬可以去法院提起訴訟,讓垃圾箱主人先賠償傷者。(縱火者被抓後,垃圾箱主人可以向縱火者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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