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擬遺囑是指由立遺囑人書寫並簽名的遺囑。
自擬遺囑必須滿足的要求:
1遺囑全文由立遺囑人書寫;
由遺囑人簽名並標明年、月、日。
符合上述條件的,遺囑有效。
只有有兩個以上的證人在場,記錄的遺囑才具有法律效力。
遺囑只需要立遺囑人的親筆簽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十七條公證遺囑應當由遺囑人通過公證處辦理。
自擬遺囑由立遺囑人書寫並簽名,註明年、月、日。
以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應當有兩名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第二十二條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遺囑必須表達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以脅迫或者欺騙手段立的遺囑無效。偽造的遺囑無效。
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