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去年國考和妳們省考的公務員要求,我印象中是35歲。另外,我不壹定要當律師。現在如果能繼續讀博,在高校任教,出來當司法考試培訓老師,工資也不錯。而且我當企業律師的時候,我壹個同學在我讀研的時候在壹個導師手下工作。導師專門給人做企業上市法律事務,壹票賺幾千萬,學生也能拿到不少分紅。嗯,但是這個需要好的大學和好的導師。好像是中正大學或者人大的。另壹個同事的同學也在公司做生意。工作第壹年,她幫忙拿公司上市的材料。因為不到壹年沒有股票可以分享,直接拿個10到20萬的獎金也不錯。這麽能幹,哪裏都能混。說實話,公務員就是好聽,窮得要死。每次聽同學說自己是律師,真的很想哭。公務員有什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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