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壹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依照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的規定,施工合同無效:
(壹)承包人未取得建築業企業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等級的;
(二)無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施工企業的名義施工的;
(三)必須進行招標的建設工程未招標或者招標無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