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五十五條。保衛祖國、抵抗侵略是中國人民和每個公民的神聖職責。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是中國人民和公民的光榮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第五十五條公民應當接受國防教育。公民和組織應當保護國防設施,不得破壞和危害國防設施。公民和組織應當遵守保密規定,不得泄露國防中的國家秘密,不得非法持有國防中的秘密文件、資料和其他秘密物品。